為加強法治政府建設,促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云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的決定》精神,經調查論證,州政府辦草擬了《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范圍和量化標準》(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社會各界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有關意見和建議請于2020年4月12日前通過以下方式提出:
1.信函請寄: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辦公室規范性文件科
聯系人:刀建平,郵編:666100
2.電子政務外網:http://www.oxyjop.tw
3.傳 真:0691-2122263
4.電 話:0691-2122279
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3月27日
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范圍
和量化標準
(征求意見稿)
為規范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行為,提高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水平,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云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的決定》,決定對政府作出的涉及本地區社會經濟發展全局,社會涉及面廣、專業性強、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范圍及量化標準予以明確,具體如下:
一、制定經濟和社會發展重大政策措施,編制全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
二、編制各類總體規劃、重要區域規劃和專項規劃,具體為:
(一)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總體規劃等各類總體規劃;
(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建設用地年度供應計劃;
(三)道路交通、給水、排水、供電、電信、供熱、燃氣、環境保護、城市綠化、安全生產、防災減災、保障性住房等重要設施專項規劃;
(四)產業發展規劃、產業區域布局規劃;
(五)對城市發展有重要影響的較大區域及位于城市主要道路兩側等重要地帶的區域規劃。
(六)涉及產業發展、企業服務、財政金融、科技創新等經濟發展領域的政策、措施;
(七)涉及就業、教育、養老、醫療、文化、體育、住房保障、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社區管理、社會組織培育等民生保障和社會管理領域的政策、措施;
(八)涉及土地征收、舊區(包括城中村、舊小區、舊村宅)改造、綠化市容、公共交通、環境保護、公共安全等城市建設與管理領域的政策、措施;
(九)涉及農村改革、農業生產及發展、農民增收等“三農”領域的政策、措施。
三、財政預決算編制,重大財政資金安排的決策,具體為:
(一)編制州本級年度預算草案、決算草案、預算調整方案草案;
(二)涉及金額200萬元以上的重大財政資金安排(含潛在需由財政承擔資金責任的項目);
四、重大政府投資項目決策。涉及使用州級財政性資金或者州政府融資投入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
五、重大國有資產處置決策。具體為:
(一)涉及資產價值(原價)500萬元以上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包括轉讓、調撥、對外捐贈、出售、報廢、報舊、置換等);
(二)下列企業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請破產,或者企業改制、轉讓國有資產、產權、債權致使我州國有資本對該企業不再擁有股份或者喪失控股地位的企業國有資產處置決策事項:
1.總資產1000萬元以上的州屬國有獨資企業;
2.總股本1000萬元以上的國有資本控股公司;
3.關系國計民生以及政府資源壟斷性企業、公共福利性企業等國有資本控股公司。
六、資源開發利用、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勞動就業、社會保障、人口和計劃生育、教育、醫療衛生、食品藥品、住宅建設、安全生產、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措施。
七、政府定價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的確定和調整的決策,具體為:
(一)城市污水處理費;
(二)自來水價格;
(三)城市公共汽車、出租車票價;
(四)清潔衛生費及生活垃圾處理費;
(五)管道燃氣銷售價格。
八、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大措施決策,具體為:
(一)制定全州性機構改革方案;
(二)制定區域性行政體制改革試點方案;
(三)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動政府職能轉變以及政府向社會組織轉移職能等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措施。
九、州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項目涉及被征收人戶數100戶以上,或者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征收決定。
十、重要規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或者廢止。
十一、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與調整。
十二、州人民政府職權范圍內的其他重大行政決策。
十三、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